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原有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国家发改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以完善法规政策为保障,以推行电子化和标准化为路径抓手,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支撑,着力引导招标投标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推行电子化标准化·引领行业转型升级 近5年来,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这背后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从2013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到2017年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国家吹响了加速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号角,指明了电子化招标采购发展方向。 从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注重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和试点示范。在平台建设方面,指导加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建设,规范平台运行行为,初步形成了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试点示范方面,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选取深圳市、昆明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广州市、宜宾市等九省市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并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在提升交易便捷性和透明度、开展大数据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带队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调研时指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的枢纽、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政府监管的依托,建设运营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要在加强平台对接和信息交互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大数据发掘应用,更好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和事中事后监管,助力发展改革中心工作。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三大平台各自定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行动方案》明确了分类指导推进的发展路径:关于交易平台,要着力推进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关于公共服务平台,要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关于行政监督平台,要着力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与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相比,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有的还存在管办不分、交易服务与监管不分的问题。
围绕“三个创新”·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招标投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提升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三个创新”,不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招标投标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进制度创新,逐步构建起公开透明、竞争有序、开放包容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比如,加快修订完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在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的同时,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在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预防腐败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招标投标制度政策功能,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采购,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并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完善清理长效机制,持续清理不适应市场需要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从政府管理向行业自律转变,实现从行政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具体来说,全面放开招标投标行业市场资质资格准入,不设审批、不设门槛,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充分竞争的同时,加强对招标投标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行为监管和责任追究,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加强对行业监督指导,更加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将评价、考核、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由行业组织实施,抓紧健全从业机构和人员社会化评价标准。坚持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双轮驱动”,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透明管理,更多依靠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以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提升监管权威性和威慑力。 三是推进服务创新,引导行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加快提升核心竞争价值和专业服务水平,实现行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在纵向上延伸服务链条,从招标投标交易环节的服务,延伸到为项目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提供更加全面和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实现从招标采购向前期决策、项目融资、合同管理,以及企业供应链和财务管理等服务的延伸。在横向上拓展服务领域,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信息汇聚、价格发现等功能,使招标采购服务与咨询、金融、保险等服务对接融合,增强优质服务供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和水平。 资料来源自:国家发改委、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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